六场所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
点击次数:3202 更新日期:2014-05-07
一些比较特殊的公共场合,对消防的要求是十分严格的,除了装有报警系统之后,还要配有火灾探测器试验器、消防检测仪器、消防烟枪等等设备。
主要有三大类场所:一类高度超过50米高层公共建筑;二类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营业厅,如歌舞、娱乐、放映、游艺场所;三类大、中型电子计算机房及其控制室、记录介质库、仪器设备室、贵重物品库房,这些场合除要备有以上火灾探测器试验器、消防检测仪器、消防烟枪设备之外,还要设置机械排烟、防烟系统、雨淋或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、固定消防水炮灭火系统。
《防火规范》还要求,高层居住建筑的商业服务网点、物管等管理用房均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。高层建筑中净高大于8米的门厅、多功能厅、会议厅、餐厅、中庭等大空间人员密集场所,应设置大空间智能灭火系统或固定消防水炮灭火系统。
未雨绸缪永远要强于亡羊补牢,若平时这些消防工作做的到位,即便发生意外的情况,相信也能及时应对,把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zui低。